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蒙盐集团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竞聘公告

  • 来源:人力资源部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5日

  为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关于推动自治区国资国企突围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继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面向集团总部及所属各企业,公开竞聘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蒙盐集团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 

  二、竞聘范围 

  集团总部及所属各企业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全体在册在岗人员。 

  三、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国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热爱国企、热爱蒙盐事业。 

  2.品德品行好。为人善良,品行端正,光明磊落,诚实守信,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秀的个人品行。 

  3.综合素质高。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执行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能够总揽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报名资格 

  1.任集团总部中层副职或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包括所属企业总经理助理)满2年以上(含此数,下同)的党员领导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57周岁以下(19676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746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竞聘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5.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7.个人档案信息存疑的; 

  8.其他原因被认定为不得参与竞聘的。 

  五、竞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竞聘演讲和面试→组织考察→集团党委研究→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便函形式向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525日至20245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以电子版和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蒙盐集团岗位竞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压缩包(以“竞聘+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nmyyrsb@163.com(邮件主题标注“竞聘+姓名”)。 

  (三)资格审查 

  由集团组织部负责,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竞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即刻取消竞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少于3人,否则该岗位取消竞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能力测试、竞聘演讲和面试答辩 

  各环节以百分制计分,在汇总分中分别占比30%、50%、20%。 

  1.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闭卷答题。重点测试政治素质、团队建设、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能力。 

  2.竞聘演讲:竞聘者主要围绕自身工作经历、竞聘优势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如何做好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面试答辩:竞聘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竞聘职位情况进行针对性提问,重点考察竞聘者政治思想品德、经营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竞聘岗位匹配度,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考官组由5或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取考官平均分数作为演讲答辩最后得分,并在现场公布。 

  (五)组织考察 

  集团组织部根据竞聘对象最后得分情况提出拟考察人选,经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档案审核、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民主测评、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方式进行。 

  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在考察的任何环节被证明不符合拟任岗位条件的,经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可顺延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结束后,向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考察结果并等额确定拟推荐聘用人选。 

  (六)会议决定 

  拟推荐聘用人选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提请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及聘用 

  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管理 

  此次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竞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471-6627004  0471-662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