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盐业公司自1984年设立机构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盐业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食盐指令性计划和食盐价格政策,始终坚持以保障合格碘盐供应、保证食盐安全、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己任,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先后组建了五原、磴口、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临河市6个分支机构,下设党委办、行政办、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和营销部等6个职能科室。固定资产992.89万元;仓储面积4448.36㎡,盐品销售量达3万余吨。
巴彦淖尔市盐业公司(盐务管理局)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市公司与市盐务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职责分开、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巴彦淖尔市盐业公司主要承担全市各类用盐的批发供应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任务,是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的主体机构。巴彦淖尔市盐务管理局是本地区的盐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以及盐业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着全市盐行业行政管理和盐政执法的职能。
近年来,按照国家发改委食盐流通现代化和市政府推进食盐升级换代工程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全额配送经营模式,逐步实行了食盐集中包装和全额配送服务,在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进程上迈出可喜步伐,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当前,盐业企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节点。面对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浪潮,巴市盐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认真分析国情、区情、市情、企情的基础上,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正式开启“以盐为主,多元经营,转型发展”的跨越式发展征程。
巴彦淖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辖有一区、二县、四旗,总人口174万,历史上有3个旗县、15个乡镇苏木是地甲病区,病区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1%,曾是自治区碘缺乏病重病区,又是土盐主产区之一。作为法律授权的盐业行政执法部门,巴彦淖尔市盐务管理局历来十分重视依法监管食盐市场特别是治理整顿小盐湖工作。为落实食盐专营政策,维护正常的盐业市场秩序,自1984年成立之初就开始推行全市(盟)人民食用碘盐和严厉打击土盐贩卖并举的办法消除碘缺乏危害,这一举措比全国普及碘盐政策提前了十年。经过20余年的不懈努力,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0年,全市范围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全部达标。2004年,市盐务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食盐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多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巴彦淖尔市盐业公司(盐务局)为保障全市合格碘盐供应、保证盐业市场秩序稳定、保障食盐安全、消除碘缺乏危害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中国盐业协会、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盐业公司和驻地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保障合格碘盐供应、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积极推进食盐升级换代和食盐流通现代化、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企业的伟大征程上,我们的事业无比神圣和光荣,我们的责任无比重大。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尽职尽责,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为全市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食盐和优质服务、造福子孙后代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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